〔自由時報記者林慶川、林俊宏、陳慧貞、專案組/台北報導〕綜藝天王吳宗憲捲入上櫃公司掏空案!檢調查出,聯明行動科技公司高層涉嫌操縱公司股價及掏空資產,其中有六千萬元疑以「假買賣、真借貸」方式流入吳宗憲經營的阿爾發光子公司,台北地檢署昨發動搜索,傳訊吳等十四人到案,吳宗憲應訊時說,雙方簽有買賣契約,款項是「名實相符的資金往來」未涉不法。檢方訊後先將他請回,全案持續追查。

六千萬流入阿爾發光子公司

據悉,檢方認為吳若單純以假買賣契約來借款,會涉及商業會計法;若知悉此是掏空款項、甚至合謀,還可能會吃上證券交易法的背信等罪嫌。

檢調查出,原是紡織廠的股票上櫃聯明公司,九十七年六月間在原經營網路科技公司的許豐揚入主後,改名「聯明行動科技」,除推出所謂的M-Cash電子錢包,並宣示要進軍綠能及LED(發光二極體)產業。

許豐揚與前妻楊詠淇、男子劉檠宏先後擔任聯明行動科技負責人,檢調查出,許等涉嫌操縱公司股價,曾在兩個月內利用人頭戶將聯明股價由五.五元推升到十元。此外,許在八十二年至九十七年間曾經營數碼網路科技公司,許入主聯明後,涉嫌以違法投資方式大量購買數碼產品,也以假投資廢塑膠裂解等再生能源方式,簽下一紙近十億元合約,以此美化公司財務報表。

檢調追查,吳宗憲三年前開始投資LED科技產業,成立「阿爾發光子科技」,不過因爆發財務危機,亟需資金挹注紓困,找上多年好友許豐揚,九十八年一月,聯明以有意切入LED產業為由,與吳宗憲簽約代理銷售阿爾發的LED燈,並拿本票付了六千萬元貨款,但三個月後雙方突然解約,吳只還了三千六百萬元,因此被認定是「假買賣、真借貸」。

吳強調證人身分 財務OK

檢調昨搜索對象包括吳宗憲的阿爾發光子公司,公司職員說:「公司有些投資,調查局來了解而已」;檢方除搜索還傳訊吳宗憲,對他偵訊約三十分鐘即將他請回,吳穿著T恤及短褲在偵查庭外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時說,與聯明簽約時有約定,阿爾發每月出貨十萬片LED供聯明加工為各式燈具後出售,但後來每月只出貨兩萬片,「因為產能不足,只能解約啊!不然怎麼辦?」

對於被約談,吳宗憲以無奈口氣說,自己目前做的LED燈發光效率一二七.五八瓦,是全世界最亮的LED燈,庭內拿出LED燈給檢察官看,還當場以iPad解釋LED產業發展,說明他沒有涉及不法。吳宗憲離去時面對媒體包圍,強調是以證人身分協助調查,「自己公司的財務狀況OK啦!」、「越是有挫折,我就會越努力」、「我會多加油,給自己機會」。

檢察官昨天訊後,依涉違反商業會計法、刑法偽造文書、證券交易法背信等罪嫌,分別諭令許豐揚以一百萬、楊詠淇二十萬、劉檠宏十萬交保,其餘涉案會計、炒股人頭戶均請回。

另男子陳亞斐涉嫌在九十八至九十九年間,炒作股票上櫃捷超通訊科技公司股票,獲利八千萬元,巧的是,許豐揚與前妻楊詠淇今年才入主,並改名「眾欣國際公司」,檢方昨一併搜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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