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自由時報記者何瑞玲/新北報導〕前商業周刊總編輯黃鴻仁遭友人控告,指他佯稱他任職的歐洲奧地利某公司將交割價值超過10萬歐元股票,以存摺抵押向友人借得310萬元後,就藉詞拖延還款、避不見面;他辯稱是借款,只是未還款,但未解釋何以歐元股票未入帳。板橋地檢署昨天偵結,依詐欺罪起訴。

檢方調查,51歲黃鴻仁原為商業周刊總編輯,與五股工業區某印刷廠林姓老闆為舊識,98年11月18日,黃稱任職的奧地利某公司即將交割價值歐元11萬9000多元的員工股票,幾天內就可將現金匯入帳戶,並以此向林老闆借款310萬元,因之前已借款90萬元,黃某於是填妥提款金額400萬元的取款憑條,連同存摺、個人印章交給林老闆收執。

林老闆信以為真,於是囑託員工提領310萬元給黃鴻仁,但之後,言明入帳時間卻無款可領,聯絡黃鴻仁也藉故拖延、避不見面;99年4月,黃鴻仁更藉口存摺遺失、辦理掛失補發,林老闆始知受騙。

黃鴻仁否認詐騙,供稱310萬元是借款,卻無法解釋他所稱的匯款來源為何迄未入帳?檢方依黃某掛失存摺補發,及提前簽妥400萬元取款條,認定黃男涉詐財,昨偵結起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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