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懷鈺與經紀公司龍縯合約官司一審敗訴,今(27號)上「豬哥會社」宣告正式復出,龍縯表示,合約存續與否由法院作認定,對余天呼籲新聞局研擬公平的合約範本,經紀公司龍縯則表示「不如讓全台灣經紀公司勒令歇業算了」。(翁千惠報導)

藝人徐懷鈺與經紀公司龍縯合約糾紛互告,一審遭判賠200萬元,27號卻上「豬哥會社」宣告正式復出,經紀公司委任律師蕭珮郁表示,徐懷鈺與經紀公司的合約目前究竟是有效還是終止狀態,以及徐懷鈺私接通告是否合法交由法院作判斷,

『由法院來判斷它(合約)到底有沒有合法終止,之前主張去年3月已終止合約,後來又主張是11月終止合約,到底什麼時候終止的,我們不能決定,這是要法院決定的。』

對於徐懷鈺指控經紀公司合約充滿不合理條款,「形同綁架」,龍縯負責人吳祖望澄清,當初已為徐懷鈺與上海廠商談妥一整年的商演及代言,酬勞高達4、5千萬,之後徐懷鈺卻拒不連絡,還指控沒有演出機會,徐懷鈺現在接任何通告,龍縯樂觀其成,但製作單位必須承擔徐懷鈺會莫名其妙消失的風險,「用了她之後是不是會臨時消失?任何人都不知道。」

對余天呼籲新聞局研擬公平的合約範本,吳祖望說,如果經紀合約真的有規定範本,「不如讓全台灣經紀公司勒令歇業算了」,龍縯絕對沒有壓榨旗下藝人。

經紀人周彥彤則對徐懷鈺有通告收入表示給予祝福,但不想浪費任何心力在她身上,合約及賠償問題一切交由法律來解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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