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自由時報記者侯承旭、黃建華、楊國文、陳慧貞/綜合報導〕針對壹週刊報導高市議長許崑源及國民黨團總召陸淑美,因為支援拍片的青少年違規騎車遭取締,向警方施壓放水,許、陸昨嚴詞駁斥。

許崑源、陸淑美 批報導不實

許崑源強調,他確實接到投訴,但獲悉警方依法開單後,就不再介入,更未向警方施壓,週刊的報導完全不實。

陸淑美則表示,連續劇「廉政英雄」的製作人確與她熟識,上月間,她獲悉「廉政英雄」將拍攝勸導年輕人不要飆車的鏡頭,她認為具教化意義,因此答應製作單位幫忙找臨時演員扮演飆車族,於是請開機車行的友人協助。

陸淑美澄清,友人為了讓鏡頭更逼真,找來數名未滿18歲的青少年來扮演,其餘都是製作單位找來的臨時演員,部分確實未戴安全帽,未載安全帽者都已繳了罰金。至於無照駕駛的部份,由於罰款金額頗高,她只是協助向警方申訴,同時也向這些青少年及家長告誡,「一旦申訴不成,只能乖乖的繳罰款」,整個過程她未到警局,週刊報導與事實不符。

違反交安 警方指陸僅轉達陳情

高雄市警局公關室主任朱振樂昨天也澄清,市議員陸淑美純粹是轉達民眾陳情,警方告知:「必須透過申訴程序才能確認是否撤銷罰單。」陸議員就要相關民眾循申訴程序,並未向警方「施壓」。

新興警分局人員表示,當晚接獲通報派員包抄,一舉攔到約30名疑似飆仔,後來民視等單位人員陸續到場,才知攔查到無照駕駛、鳴按喇叭的騎士,都是要支援拍片的。

一位參與取締的新興警分局警官強調,當晚並無看到任何民代到場向警方關切。

法務部、民視 皆表示無補助

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昨日則舉行記者會表示,壹週刊報導與事實不符,法務部僅提供「廉政英雄」拍攝的行政協助事項、與「檢察故事」入選稿件案例供參考,未提供任何經費,也無所謂的放任飆車族在高雄市飆車、拍攝部長曾勇夫個人故事或議員希望特權銷單等事。

至於法務部有無被作為宣傳工具等情,陳守煌指出,法務部不是代言人,和此劇無關,希望勿以訛傳訛。

民視副總許念台表示,感謝高雄市及法務部對「廉政英雄」拍攝協助,但週刊報導指法務部補助4000萬非事實,他說:「法務部一毛錢都沒出,只是提供拍攝題材,內容也非曾勇夫的故事,而是以實際案例,以戲劇手法表現。」民視也代劇組向高雄市民致歉,日後會更注意,儘量不造成民眾困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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