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容教主李蒨蓉,兩年前代言韓國品牌BB霜系列,但是她發現除了BB霜之外,照片還出現在合約外的產品廣告上,認為侵犯肖像權提告求償6百萬,台北地院最後判品牌公司必須賠償44萬元。
藝人李蒨蓉在鏡頭前始終亮眼,兩年前她代言韓國品牌的一系列bb霜,引起韓妝風潮。李蒨蓉稱職的代言bb霜產品,但是沒多久她和經紀公司發現,這家韓妝貿易商把她的照片和其他產品擺在一起,登在各大美容雜誌上做廣告宣傳。廣告上有bb霜,但是旁邊不是多了粉餅,就是和bb霜同系列的乳液,雖然都是同公司的產品,但是和只代言bb霜的合約有出入。 李蒨蓉認為侵犯她的肖像權,和經紀公司提告求償6百萬,韓妝貿易商:「當初是只有代言bb霜系列,好像只是贈品。」不管是贈品還是正品,法官認為雖然韓妝公司在照片旁邊,都註明她是BB霜代言人,但是旁邊還有其他產品,已經侵犯李蒨蓉的肖像權,最後判賠李蒨蓉20萬元,經紀公司24萬的損失,原本愉快的合作,最後卻是不愉快的收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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