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國文、陳慧貞/台北報導

藝人徐懷鈺被控未履行合約,一審判應她支付龍縯經紀公司200萬元違約金,高等法院昨首度開庭,雙方律師對徐懷鈺有無違約展開激辯,徐懷鈺則沈默不語,法官要兩造想一想「再這樣下去,對雙方有好處嗎?」當庭勸和,雙方同意坐下來談,法官諭令近日開庭調解,也要求雙方都別再對外放話。

徐懷鈺官司糾紛,始於去年3月間徐懷鈺和前經紀公司享鴻的官司和解後,龍縯經紀公司指徐未履行5年合約,並指控徐突然「人間蒸發」,訴請她應賠償違約金1300萬元,北院審理判決徐懷鈺敗訴,應支付龍縯200萬元;兩造也衍生互控毀謗等官司。

全案上訴高院後,徐懷鈺律師認為,龍縯負責人吳祖望常帶著徐懷鈺應酬、吃飯,未真正替她介紹工作,又發疑似騷擾的簡訊,造成徐女困擾,因此才於去年三月口頭解除合約。龍縯委任律師主張,此說法並非事實,雙方簽約後,替徐懷鈺安排多場活動,是徐避不見面違約。吳祖望表示沒有簡訊騷擾情事,並指徐懷鈺一方面說要和解,一方面又告他,何來和解誠意?法官曾部倫訊問徐懷鈺意見,她沈默不語,兩造最後同意談和解。

「龍縯」負責人吳祖望表示,目前不是和解問題,他也有意願與徐懷鈺和解,但始終看不到對方的誠意,他說:「不要都是嘴巴說。」徐懷鈺曾求助立委余天,哭求「龍縯」放她生路,吳祖望昨天在庭上則稱:「應該是我要說饒了我吧!」也堅稱一定要捍衛正義到底,徐懷鈺委任律師翁瑞麟昨晚手機未開機,無法得知回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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