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林俊宏、陳慧貞/台北報導

本名王巧薇的藝人「亞洲波神」巧巧,去年11月間參加「麻辣天后宮」綜藝電視節目錄影時,被控不實指稱女藝人林韋伶「爬上老闆的床」及「陪睡」,遭林韋伶提告,台北地檢署昨依誹謗罪將巧巧聲請簡易判決。

檢方表示,巧巧99年11月間參加電視節目錄影,指林韋伶(本名林瑋琳)「她自己爬上老闆的床,跟老闆在一起之後,回來跟台灣的經紀人解約...」、「是出道一定要陪睡,還是她為了出道,她自己去陪睡,才說大家都這樣」等語。

檢方說,這段節目去年11月21日晚間在衛視中文台頻道播出後,林韋伶認為名譽嚴重受損,委請律師提出誹謗告訴。林韋伶當時接受媒體採訪時,發毒誓否認有此事,表示原本聯絡密切的幾個追求者,事發後突然失聯,她還常接到打來不出聲的怪異電話而換掉手機門號。

巧巧靜待判決 韋伶告到底

巧巧偵訊時,坦承說過「爬上老闆的床」、「陪睡」等語,加上檢方根據綜藝節目譯文,認定她涉誹謗罪。

巧巧獲知被聲請誹謗簡判,她說靜待判決,暫時不想再回應有關林韋伶的事情,而林韋伶則表示,當初透過律師要求巧巧登報道歉、賠償律師費,但巧巧堅持不登報道歉、也說她沒錯,她說:「畢竟我給她台階下了。」為了維護自身名譽清白,一定會告到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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